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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枋山鄉加祿國小

公告發布

衛生福利部「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保障事項」懶人包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12619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6條規定略以,直轄市、縣(市)主 管機關應製作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、救濟及服務之書面資 料,供被害人取閱,並提供醫療機構及警察機關使用;醫 事人員執行業務時,知悉其病人為家庭暴力被害人時,應 將前開資料交付病人。

三、為使家庭暴力被害人瞭解相關保護服務內容,衛生福利部 製作實務上被害人常見疑問懶人包,請貴校於受理家庭暴 力事件通報時,除提供本縣家庭暴力及(暨)性侵害防治 中心所製作之家庭暴力被害人權益、救濟及服務書面資料 外,併請提供旨揭懶人包予被害人並予以說明,俾提高被 害人接受後續服務意願。

四、旨揭懶人包請逕至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官網下載使用 (路徑: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>宣導專區>家庭暴力防治> 宣導文宣>https://dep.mohw.gov.tw/DOPS/cp-1158- 80605-105.html)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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